工作职责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部门简介 >> 工作职责

一、研究生工作

1.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。

2.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3.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考核。

4.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工作。

5.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。

6.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。

(1) 组织专业培养方案、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、审核。

(2) 负责审核全校的研究生教学计划;组织全校性研究生公共课的教学及考核。

(3) 督促、检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执行有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情况。

(4) 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督。

(5) 负责研究生教育教研立项。

(6) 负责研究生各种荣誉的评定。

7.负责受理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。

8.负责硕士学位信息管理。

9.负责国家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申报和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。

10.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检查和评估。

11.负责研究生教育的经费预算、使用管理。

12.协助研究生培养学院的研究生党、团和行为规范管理。

13.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二、学科建设工作

14.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,并指导各学科的学科建设规划与督促实施。

15.制定学科建设管理办法,并做好学科的遴选、申报、建设、检查、评估、管理工作。

16.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。

17.负责研究生学位点的申报。

18.负责各级各类重点学科的遴选。

19.负责学科建设经费预算、使用管理。

20.负责各级学科带头人、学术带头人遴选。

21.负责学科建设的对口支援、合作。

22.负责全校学科建设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。

23.负责学科建设管理系统信息库、网站的建设。

24.负责学科建设相关档案的归档。

三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版 权:taptap点点安卓下载    |    赣ICP备05001231号   |   地 址: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   |   电 话:0796-8103282   |   邮 编:343009

Baidu
map